2023-2024燃料、脱硫剂、炉渣等接卸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2.2.项目规模:2*30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3年02月04日至2024年08月03日,1年6个月期,18个月。(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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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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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脱硫剂、炉渣等接卸外委 |
1、根据煤场管理人员要求,对燃料、脱硫剂、炉渣等进行接卸掺配,煤场燃料、脱硫剂、炉渣等进行堆放收边、整形;2、给原煤仓、筒仓上煤、燃料掺配、炉渣掺配,脱硫剂掺配、倒运、大块煤及矸石破碎的给料作业等其它相关工作;3、冬季清理拉煤车辆底部粘煤作业;4、完成厂部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
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燃料、脱硫剂、炉渣等接卸外委】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方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需满足以下业绩要求:具有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有燃料或脱硫剂或炉渣接卸项目不少于一个的服务业绩。
9.与厂内有煤炭运输、煤炭供应合同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2-23 10:26到2023-03-0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