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海炼化大气污染防治设备【22TA019】YQ(WZ20230320-5509-2036-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气污染防治设备-粉尘干雾抑制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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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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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 1.00 | 套 | 包1-粉尘干雾抑制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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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承诺: 1.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保证整体性能,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2.在煤焦棚内每一跨配置4台粉尘浓度检测仪。检测仪需防爆。每一跨内的喷嘴根据区域位置分为四组,各组分别控制,并与该区域内对应的检测仪连锁。 3.抑尘系统考虑现场水源情况,配置水过滤系统,保证系统用水安全。水过滤系统应能够根据压差进行自动反冲洗的功能,反冲洗期间系统供水不中断。反冲洗过滤器壳体及滤芯要求均为不锈钢304材质。 3.1.7 投标方应提供近五年内(2018年至2022年)不少于3项的干雾抑尘业绩,业绩条件必须满足防爆要求。投标方应提供合同扫描件,供货范围。业绩表和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齐全均视为无效。 3.1.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9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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