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能院烟气污染物近零排放改造工程配电柜及附属设备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2-1-144-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清能院烟气污染物近零排放改造工程配电柜及附属设备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规模:入口烟气量520,000Nm3/h。
2.3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采购配电柜及附属设备,包括:4号机组6kV工作段高压开关柜12面,7号机组6kV工作段高压开关柜19面,低压开关柜38面,直流分屏、UPS、火灾报警及附属零部件,包括设备的地脚螺栓、垫片、螺母等连接件,仪器及仪表测量元件等。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规范》。
2.4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2项火电机组6kV配电柜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材料,含合同影印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