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国际贸易中心大楼一层
2.2 建设规模:展示中心总建筑面积约 800 平方米。
2.3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2023 年 03 月开工(以实际情 况为准),预计建设周期为 35 日。
2.4 设计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时间参照 2.3 本工程建设 周期。
2.5 招标编号:
2.6 招标范围:包括展示中心的总体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方案、基础装修、 多媒体硬件采购安装、软件制作调试、影视内容制作等技术服务内容。具体内容 详见本标书第五章(一)设计施工要求。
包括以上未列出但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其他特殊工 程和批准的投资计划所含项目的所有工程设计施工内容的审核和配合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 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近 3 年(2020 年 1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须具有独立承担过 800 平米及以上规模 的展示中心设计施工项目, 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合同需至少提供合同主要内容页 包括项目概况、建筑面积、合同服务内容、签署时间)。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注册在本单位且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 书(提供注册证书, 一级建造师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 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且近 3 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 止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须具有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 1 个同类型的设计施工 一体化项目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 概况、建筑面积、合同服务内容、签署时间;若合同无法证明满足业绩要求还需 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证明其作为同岗位管理过的业绩。)
3.3 财务要求: 提供 2019 年至 202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 具的财务会计报表。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 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 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 取 方 式 : 登 录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02 月 23 日至 2023 年 0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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