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司清远电厂吹灰器及控制系统设备日常检修维护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清远电厂吹灰器及控制系统设备日常检修维护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1、2锅炉蒸汽吹灰器以入口阀门(提升阀)下法兰为界(包括反法兰),反法兰及其以后的吹灰器本体部分。共包括184台VS-H型炉膛吹灰器,112台RSG-H型长伸缩式吹灰器,空预器4台单枪PS-AT蒸汽吹灰器、4台双枪PS-AL双介质吹灰器,44台PS-SB型半长伸缩式吹灰器(烟气余热系统44台),共计348台吹灰器。包含C修、日常、定期调整检测、预防性检查、测试、消缺、加油、解体维修和更换等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服务期限:暂定2023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36个月),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机组吹灰器日常检修维护合同业绩2份,且已维护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维护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2-23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0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