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榆林化工2022年12月甲醇合成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榆林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榆林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甲醇合成催化剂的主要作用是催化由煤气化生成的H2、CO、CO2混合气以合成粗甲醇,并经预精馏进一步生成合格的MTO级甲醇。
2.1.2 数量
(1)预估量为240m³。
(2)目前采购量为预估量,投标方自行再次核算,投标时必须按照预估采购量报价。装填期间投标方技术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装填的技术指导并确认。
(3)装填过程中,如甲醇合成催化剂实际使用数量超过中标数量,超过部分由投标方按照招标方要求时间免费提供,招标方按照中标数量结算;如实际使用数量未超过中标数量,合成催化剂剩余,装填完成后,剩余量经双方确认后,投标方将剩余合成催化剂自行处理,招标方按照实际装填数量据实结算。
2.1.3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开始供货,具体供货时间根据招标方检修计划确定,由招标方提前15日通知投标方。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进口产品授权代理商,如为进口产品授权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在以煤基合成气为原料的甲醇合成装置(单套/塔产能不少于90万吨/年(折100%纯度的精甲醇,年运行时间按8000小时计))催化剂的合同业绩1份,且催化剂使用寿命不小于3年。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投标要求的合同、发票(至少一张)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3年或以上的材料(用户证明中需包含装置产能或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2-24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0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