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下矿高品位尾砂代加工项目已由广西华锡集团股份 批准实施,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项目招标编号:HXZC-高峰(CG)-2022012015。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高峰公司目前有约3500吨高品位尾砂,急需代加工处理,按每月约600吨(200吨/次)向中标单位供应,若因井下提升转运影响,可以减少供应量或暂停代加工工作。代加工费约为260元/吨(含尾砂运输费、代加工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精矿产品的翻砂费、装车费等环节的费用),预估代加工尾砂品位:锡1.0-2.5%、锌7-12.0%、铅+锑5.0-9.0%。
各项金属回收率要求如下:
锡品位 | 回收率 | 铅锑品位 | 回收率 | 锌品位 | 回收率 |
锡≤0.8 | 65% | 铅锑≤3 | 68% | 锌≤6 | 77% |
0.8<锡≤1.5 | 68% | 3<铅锑≤5 | 75% | 6<锌≤8 | 80% |
1.5<锡≤2 | 71% | 5<铅锑≤8 | 80% | 8<锌≤12 | 82% |
锡>2 | 74% | 铅锑>8 | 83% | 锌>12 | 88% |
原料代加工费≤260元每吨 |
精矿产品质量:
精矿产品 | 锡 | 铅锑 | 锌 |
质量要求 | 48% | 42% | 45% |
水份要求 | <10% | <12% | <12% |
铅锑精矿含银 | 以巴里选厂同期铅锑精矿质量42%含银量为结算依据 |
(一)请潜在投标人根据本企业实际合理报价,各项精矿品位及回收率报价不得低于高峰公司要求,如投标人报价的精矿品位及回收率低于高峰公司要求的任何一项要求,该报价单无效。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有色金属产品选矿经营许可资质的企业(目前有生产能力)。具备选矿排污许可证,有原矿运输能力(需提供相关运输车辆运矿证明资料,至少有3辆自卸运矿车且每辆运矿车辆必须装有准运卡),如贸易商参标必须持有具有色金属产品选矿经营许可资质的企业开具的项目授权代理资质。
3.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选矿厂必须在南丹县范围内。
4. 投标报名
4.1
4.2 以上所有资料、证件必须加盖有投标人公章。
4.3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23年3月3日前(双周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由潜在投标人到广西南丹县大厂镇高峰公司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或提供电子邮箱发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如因未提供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8. 投标人应于截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交至 9.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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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x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