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投资监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桃浦处理中心和2022年双11生产旺季(新增)市内运输外包采购项目(包1,2,3,5的备选及包4)(三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
本项目共分为如下5个包段,总预算为1957万元:
包1:黄浦、徐汇、静安,预算:321万元;招备选供应商
包2:普陀、静安、金山、黄浦、徐汇,预算:351万元;招备选供应商
包3:长宁、虹口、杨浦、闵行,预算:417万元;招备选供应商
包4:宝山、青浦、崇明,预算:395万元;招一备一
包5:松江、嘉定、奉贤、浦东,预算:473万元;招备选供应商
2、招标编号:SHYZCG 2022-143
3、项目概述:主要为桃浦处理中心和2022年双11生产旺季市内运输,提供驾驶员及车辆外包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4、招标内容:
(1)桃浦处理中心和王港处理中心始发的市趟邮路共计136条;桃浦处理中心和洞泾处理中心始发的旺季市趟临时邮路共计504条。车型:厢式车。装载吨位:1.5吨(≥12m3)、3吨/4.2米(≥16m3)、5吨/6.2米(≥33m3)、8吨/7.6米(≥47m3)、12吨/9.6米(≥55m3)、半挂车型(20吨以上/12.5米,≥90m3)。桃浦处理中心和王港处理中心始发的市趟邮路约为1557万元/年;桃浦处理中心和洞泾处理中心始发的旺季市趟临时邮路约为400万元。(按照20天估算)。服务期限:桃浦处理中心和王港处理中心始发的市趟邮路自收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起至2023年6月30日,若届时业主未下达新一轮采购结果,服务期限将顺延至新一轮集采结果为止,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本项目分为上述5个包段,具体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包1、2、3、5这4个包段最终选取综合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作为该包段的备选供应商签订备选合同,当该包段的主选供应商发生有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时,由备选供应商接续履行合同。包4最终选取综合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作为主选供应商签订主选合同,选取综合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该包段的备选供应商签订备选合同,当该包段的主选供应商发生有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时,由备选供应商接续履行合同。(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4)以上5个包段均允许兼投兼中。
注:本项目不超过100%为最高限价,投标人在基准取费上自行填报折扣率,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技术(服务)规范。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具有合法企业资格,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市内通行权利(如沪BH号牌,通行证),确保全市范围内通行,在货车禁行地区(如南站、新客站等区域)须自行解决通行问题。
(2)每个标包要求供应商需有30辆及以上的自有厢式车辆(仅限柴油车)。禁止使用年限达到5年以上或累计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以上的车辆承担运输任务.如车辆内存在非自有车辆,需提供非自有车辆所有者与投标人之前的关系证明,仅限以下可接受关系:1)公司法人为同一人;2)公司相互间有控股关系或上下级关系;
(3)必须对承担邮件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货运险或物流责任险。
(4)承担本项目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或上海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并承诺支付相关的接入费用和服务费用,须提供承诺书。
(5)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开具运输类税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7)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件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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