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00MW绿色高效煤电项目(工业、含煤)废水处理设备、入厂、入炉煤取样装置、筛碎设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 1001 号。
序 号 |
项目名称 |
进度 |
1. |
工业废水处理设备 |
2023 年 6 月 15 日前完成交货。 |
2. |
含煤废水处理设备 |
2023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交货。 |
3. |
入厂、入炉煤取样装置 |
2023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交货。 |
4. |
筛碎设备 |
2023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交货。 |
5. |
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
2023 年 6 月 15 日前完成交货。 |
6. |
输煤及水处理系统直流屏 |
2023 年 6 月 15 日前完成交货。 |
7. |
原水预处理设备 |
2023 年 6 月 15 日前完成交货。 |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 规格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文件 价格 (元) |
1. |
|
工业废水 处理设备 |
1 批 |
一套完整的工业废 水处理系统设计 (含工艺、热控、 电气等)、供货及技 |
详见 招标 文件 技术 |
2023年6 月 15 日前完成 交货。 |
上海市浦 东新区海 徐路 1001 号 |
1000 |
序 号 |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 规格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文件 价格 (元) |
|
|
|
|
术服务,系统出力: 经 常 性 废 水 100m3/h,非经常性 废水 50m3/h。设备 包括 PH 调整箱、反 应箱、絮凝箱、斜 板澄清器、废水池 罗茨风机、废水贮 存池水泵、清水排 放泵、澄清器排泥 泵、加药装置以及 配套电气设备、仪 表、管道、阀门、 支架、平台和保温 材料等。 |
规范 书 |
|
|
|
2. |
|
含煤废水 处理设备 |
1 批 |
含煤废水处理系统 设计、供货、技术 服务,含煤废水处 理系统设备包括超 电子絮凝器、离心 澄清反应器、多介 质过滤器及加药装 置、在线测量表计、 变频器、控制系统、 阀门、管道、平台、 支架、电缆以及保 温材料、油漆等 |
详见 招标 文件 技术 规范 书 |
2023年9 月 30 日前完成 交货。 |
上海市浦 东新区海 徐路 1001 号 |
500 |
3. |
|
入厂、入炉 煤取样装 置 |
1 批 |
入厂、入炉煤取样 装置 2 套,包括地 埋式入厂、入炉煤 取样装置、水泵、 滤池及其附件、仪 表与控制系统及其 附件。 |
详见 招标 文件 技术 规范 书 |
2023年9 月 30 日前完成 交货。 |
上海市浦 东新区海 徐路 1001 号 |
1000 |
4. |
|
筛碎设备 |
1 批 |
2 台(套) 完整的 滚轴筛 以及 2 台 (套) 完整的环锤 式碎煤机及辅助装 置,且包括了滚轴 筛、碎煤机(含供 电、控制系统) 的 |
详见 招标 文件 技术 规范 书 |
2023年9 月 30 日前完成 交货。 |
上海市浦 东新区海 徐路 1001 号 |
300 |
序 号 |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 规格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文件 价格 (元) |
|
|
|
|
设计、选型、制造、 供货、安装调试指 导、监督、测试等。 |
|
|
|
|
5. |
|
生活污水 处理设备 |
1 批 |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设计、供货、技术 服务,设备包括地 埋式生活污水处理 设备、水泵、滤池 及其附件、仪表与 控制系统及其附件 等。 |
详见 招标 文件 技术 规范 书 |
2023年6 月 15 日前完成 交货。 |
上海市浦 东新区海 徐路 1001 号 |
500 |
6. |
|
输煤及水 处理系统 直流屏 |
1 批 |
输煤系统:直流充 电屏 2 面、直流联 络屏 2 面、直流馈 线屏 2 面、直流分 配屏 6 面; 水处理系统:直流 蓄电池组屏 2 面、 直流充电屏 2 面、 直流馈线屏 2 面。 |
详见 招标 文件 技术 规范 书 |
2023年6 月 15 日前完成 交货。 |
上海市浦 东新区海 徐路 1001 号 |
300 |
7. |
|
原水预处 理设备 |
1 批 |
原水预处理系统设 计、供货、技术服 务,系统设备包括 反应沉淀池设备、 滤池、加药设备、 污泥处理设备、水 泵、阀门、起吊设 备、仪表与控制系 统等。 |
详见 招标 文件 技术 规范 书 |
2023年6 月 15 日前完成 交货。 |
上海市浦 东新区海 徐路 1001 号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工业废水处理设 备 |
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经营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没有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 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
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
|
(5)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 解除的情形;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7) 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黑名单); (8)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9) 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10)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11)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页面显示内 容为准)。 (12) 同一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1)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具 有至少2套电厂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设备供货并成功投运 1年及以上的业绩,(投 入使用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系统供货业绩需满足 1 个合同同时含有“①水泵、 ②斜板澄清器、③罗茨风机、④PH 调整箱或絮凝箱、⑤加药设备”中至少 3 种设备,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在业绩表中列出并说明。【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包 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 和验收投运证明材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 绩证明合同文件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类型、承包范围、数量 和型号以及验收情况。其中用户证明须有最终用户盖章。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 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其他要求: (1)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含煤废水处理设 备 |
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经营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没有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 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 解除的情形;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
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
|
(7) 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黑名单); (8)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9) 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10)没有处于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11)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页面显示内 容为准)。 (12) 同一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1) 业绩要求: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 至少具有 2 个火力发电厂 40m3/h 及以上的电子絮凝工艺煤水处理设计 或供货业绩,并成功投运 2 年及以上(投入使用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 证明材料:合同(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 和验收投运证明材料, 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类 型、承包范围、数量和型号以及验收情况。其中用户证明须有最终用户盖章。 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其他要求: (1)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入厂、入炉煤取 样装置 |
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经营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没有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 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 解除的情形;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7) 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黑名单); (8)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9) 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
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
|
(10)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11)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页面显示内 容为准)。 (12) 同一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具有设计、制造取样装置能力的生产厂家,如果投标人和国 外的制造商具有技术合作或技术转让关系,须提供与国外拥有设计、制造、运 行业绩的制造商签署的技术转让协议书或技术合作协议书。国内制造企业及国 外制造企业应分别在本次招标所形成的合同上以卖方及技术合作方或技术支 持方或技术转让方签字,共同承担责任。 (2)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具 有至少 2 台国内 600MW 及以上火电机组的入厂或入炉煤取样装置的供货业绩, 并成功投运 1 年及以上(投入使用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合 同(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 和验收投运证明材料,且投标人所提 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类型、承包范围、 数量和型号以及验收情况。其中用户证明须有最终用户盖章。上述材料须能证 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其他要求: (1)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筛碎设备 |
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经营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没有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 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 解除的情形;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7) 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黑名单); (8)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9) 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
|
(10)没有处于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11)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页面显示内 容为准)。 (12) 同一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1) 投标方应具有独立承担额定出力 1500t/h 及以上的滚轴筛及额定出力 1000t/h 及以上的碎煤机的设计和制造能力; (2) 同一滚轴筛、环锤式碎煤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只能有一家投标人, 本标段必须为本次投标设备的制造商(不接受制造商的代理商的投标); (3) 业绩要求: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同时必须有火电机组至少各 2 台额定出力 1500t/h 及以上的滚轴筛及 额定出力 1000t/h 及以上的碎煤机的供货业绩,并成功投运 2 年及以上(投入 使用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 签字页等) 和验收投运证明材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或用户 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类型、承包范围、数量和型号以及验收情况。 其中用户证明须有最终用户盖章。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其他要求: (1)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生活污水处理设 备 |
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经营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没有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 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 解除的情形;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7) 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黑名单); (8)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9) 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10)没有处于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
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
|
(11)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页面显示内 容为准)。 (12) 同一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1) 业绩要求:投标方应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具 有至少有 1 套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供货并成功投运 1 年及以上的业绩(投入使用 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系统供货业绩应满足 1 个合同同时含有“生活污水处 理设备”与“①生活污水泵、②曝气风机、③砂过滤器”3 种中至少 1 种设备,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在业绩表中列出并说明。【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包括封面、 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 和验收投运证明材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 同文件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类型、承包范围、数量和型号以 及验收情况。其中用户证明须有最终用户盖章。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 招标的要求】。 其他要求: (1)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
输煤及水处理系 统直流屏 |
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经营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没有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 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 解除的情形;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7) 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黑名单); (8)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9) 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10)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11)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页面显示内 容为准)。 (12) 同一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 |
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
|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直流屏的制造商(不接受制造商的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应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300MW 及以上火力发电厂 2 台套的直流屏的供货业绩,并成功投运 2 年及以上(投入 使用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 签字页等) 和验收投运证明材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或用户 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类型、承包范围、数量和型号以及验收情况。 其中用户证明须有最终用户盖章。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其他要求: (1)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原水预处理设备 |
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经营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没有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 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 解除的情形;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7) 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黑名单); (8)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9) 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10)没有处于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11)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页面显示内 容为准)。 (12) 同一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1) 业绩要求:投标方应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具 有至少有 1 套电厂原水预处理(总处理水量不小于 600m3/h) 的设计或供货业 绩,并成功投运 1 年及以上(投入使用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 合同(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 和验收投运证明材料,且投标人所 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类型、承包范 围、数量和型号以及验收情况。其中用户证明须有最终用户盖章。上述材料须 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其他要求: (1)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02 月 22 日至 2023 年 02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