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上海石化智能巡检四期项目公开招标(设备智能点检仪221台)(WZ20230301-3813-1763-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智能点检仪\0-200mm/s -32-500℃ ±5%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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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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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池\DC700A | 100.00 | 件 | 包1-设备智能点检仪\0-200mm/s-32-500℃±5%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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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备智能点检仪\0-200mm/s -32-500℃ ±5% | 221.00 | 台 | 包1-设备智能点检仪\0-200mm/s-32-500℃±5%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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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热网智能终端\模拟+数字 单通道 DC12V | 10.00 | 台 | 包1-设备智能点检仪\0-200mm/s-32-500℃±5%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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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其它否决条款:如果投标人技术方案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方案中加注星号(“*”)的技术要求或者加注(“*”)的技术要求无制造商技术资料支持的,只要有一项即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和投标资质会被拒绝。 3.1.7 生产资质及能力要求:3. 智能巡检仪:防爆认证:具备ExibIICT6(防爆合格证)。防爆手持终端:防爆认证:具备ExibIICT4 Gb。 4. 技术打分表中的否决项不适用本标,但法律法规规定否决的除外。 3.1.8 生产资质及能力要求:1. 投标方必须是投标设备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集成商、代理商,不接受同一生产商授权多家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流通商、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提供的智能巡检仪能够接入上海石化无线专网(华为LTE 4G专网,工作频率范围:1785-1805MHz),并提供华为、鼎桥或同等机构签发的终端产品兼容性认证证书。 3.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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