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辉石矿105万吨/年采选项目地表采选工程EPC总承包矿浆粒度分析仪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金川县李家沟锂辉石矿105万吨/年采选项目地表采选工程EPC总承包矿浆粒度分析仪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金川县李家沟锂辉石矿105万吨/年采选项目地表采选工程EPC总承包矿浆粒度分析仪采购
2.2项目类型:设备
2.3项目地点: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金川县李家沟锂辉石矿105万吨/年采选项目地表采选工程施工现场
2.4招标范围:矿浆粒度分析仪的供货。(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设备编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套) |
备注 |
1 |
矿浆粒度分析仪 |
DN250 |
1 |
AC52 |
|
合计 |
1 |
2.5交货期:2023年4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2021年财务报表。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提供(2017年1月-至今)在国内有同类产品的生产或销售业绩(同一项目多份合同视为一个业绩,所提的有效业绩必须包括合同签字页、标的物清单页)。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2-21 16:00——2023-02-26 16: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