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5/19-QT-047)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玉环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2023-2025年度生产用船租赁已由中国华电集团 浙江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154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3-2025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5/19-QT-04701 华电玉环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2023-2025年生产用船租赁 租赁1艘生产用船,为风电场提供接送人员到风场、为现场风机运维人员提供补给服务,含生产用船登船点码头租赁,租赁期3年(2023-2025年),招标方有权依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租赁期限。 5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玉环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2023-2025年生产用船租赁】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海上风电生产运维船租赁服务业绩,并提供以下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8.投标人需提供拟租赁生产用船的船舶检验证书(航区覆盖“沿海或近海”)。如拟投入的生产用船“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未登记在投标人名下,则还需提供投标人与“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签订的船舶租赁意向协议或授权书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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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