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2024年华南公司北方港口至湛江及周边港口煤炭海运(WZ20230219-9001-1761-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3-2024年北方港口至湛江及周边港口 煤炭海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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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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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运输服务 | 3400000.00 | 包1-2023年国事华南北方港至湛江及周边港口煤炭海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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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提供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的承诺书。且近三年没有发生连续亏损的情况。 3.1.7 自有船舶(或股东公司船舶)具备适航证书和船舶年审合格证,提供适航证书和船舶年审合格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1.8 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9 自有船舶(或股东公司船舶)近三年没有列入港口黑名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0 自有船舶(或股东公司船舶)2(不含2)-4(含4)万(吨至少1艘(含1艘),4(不含4)万吨至6(含6)万吨至少3艘(含3艘),船龄25年以内(不含25年),提供相关船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1.11 具备一年及以上从秦皇岛港等北方港口承运干散货至广东、广西港口业务的业绩,提供相应的长期协议或年度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1.12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签发的《符合证明》,以及由中国船级社签发的《安全管理证书》,提供上述证明和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1.13 对承运船舶投保沿海内河船舶保险一切险,并附加船舶污染责任险,提供上述有效期内的保险单据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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