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笔架山路等子项泵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益阳秀峰湖、石首笔架山路等子项泵站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益阳秀峰湖、石首笔架山路等子项泵站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益阳秀峰湖、石首笔架山路等子项泵站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2月14日08时30分到2023年2月21日17时30分;
2.1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湖北石首一期笔架山路泵站、袁家咀泵站、暗渠截污工程泵站、湖泊截污工程泵站、城东大道红星渠截污工程泵站共2座传统泵站和3座一体化泵站以及湖南益阳秀峰湖1座传统泵站设备。
2.2 招标范围
- 益阳秀峰湖、石首笔架山路等子项泵站设备所涉及到的设备以及随机安装维修工具和随机备品备件(以下统称为“招标设备”)。
- 招标设备的设计、制造及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至工地的运输、交验、设备进场前的第三方检测、现场合同执行配合、指导安装、指导调试、指导试运行、质保服务等。
(3)提交全套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安装、检查、调试、运行、维护和辅助设备控制系统所需的正版应用软件的使用说明、源程序和使用说明、安装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安装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设备到货信息化管理文件,以及可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数据文件等。
(4)招标设备的安装将由其他承包人完成,但本项目中标人应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对不同设备之间的接口关系进行协调,保证招标设备优质、安全地投入运行;需与本项目其他标段的设备进行联调、保证整个项目整体设备顺利运行的,中标人应予以配合。
(5)对招标人等人员的技术培训及执行合同时的其他相关服务。
2.3 交货要求
(1)交货批次和进度:收到中标通知书、接到买方交货通知后15天内开始按需分批交货;
(2)交货地点:湖北石首及湖南益阳买方指定地点;
(3)交货条件:工地落地交货,卖方运输至买方工地指定地点后,买方协调卖方进行交货,卖方负责到货设备的卸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泵类设备生产制造商或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如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需获得水泵(潜水泵、贯流泵)的授权,生产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污水处理厂设备供货或供货加安装业绩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泵站设备供货或供货加安装业绩,且供货设备正常运行1年及以上(须提供含清单的合同协议书、用户使用证明、至少250万元的合同内设备物资的供货发票,合同协议书须包含潜水泵或贯流泵,用户使用证明的开具时间与供货设备投运起始时间之间的时间跨度不得少于1年,供货发票须含清单明细或销货清单);
(3)财务要求:2020年度、2021年度无连续亏损,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500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获取时间:从2023年2月14日08时30分到2023年2月21日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