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公开竞标)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8006-230004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 兴县蔡家崖北坡村互通立交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 西北区域经理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水泥稳定碎石层,本次采购材料使用于兴县蔡家崖北坡村互通立交工程项目,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投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的起点与北山公路相接,终点与S218(苛大线、工业大道)相连,主线全长1.583km,匝道全长3.606km,总长5.189km,包含2座大桥(319m)和1座中桥(43m),1道通道,14道涵洞。
路面结构采用5cm沥青混凝土上面层+7cm沥青混凝土下面层+4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
2、竞标范围:水泥稳定碎石稳定层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本次水泥稳定碎石层采购总量26809.2立方米,水泥稳定碎石稳定层的规格和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供货区域 |
1 | 水泥稳定碎石层 |
| m³ | 26809.2 | 兴县蔡家崖北坡村互通立交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
注:以上投标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投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投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至工程供货结束,具体到货时间要求以买方提供的供货计划(通知)为准。
5、交货
6、质量要求:
水泥稳定碎石质量符合交通部 2015年8月颁布的《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C/T F20-2015 中的有关规定:
(1)水泥: 抗裂嵌挤型水泥稳定碎石路面基层应优先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
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其初凝时间应不小于4h,终凝时间宜不小于6h,宜采用42.5级及以上缓凝水泥,快硬、早强和受潮变质水泥不得使用,散装水泥入罐时,安定性合格后方能使用,温度不能高于50℃,温度较高时应采用降温措施。
(2)碎石:抗裂嵌挤型水泥稳定碎石集料应洁净、干燥、表面粗糙、无风化、无杂质、最大粒径为31.5mm、宜将0-4.75mm 分为2.36-4.75mm、0-2.36mm两档
(3)水:水应洁净,不含有害物质,一般饮用水(含牲畜饮用水)均可用于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7、计量:水泥稳定碎石层按“立方米”计量,以双方签字验收的数量为准。买方有权对卖方所供应的水泥稳定碎石层进行抽检复磅,复磅重量超过±5%乙方有权拒收。
8、材料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8.1 货款结算方式:先货后款,按月结算,双方每月对账结算一次。卖方在双方对账无误后七个工作日内对买方提供的《材料结算单》进行有效确认,否则买方有权拒绝付款。买方收到100%的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0日内支付本期结算金额70%的材料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结算金额的85%,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质量保证金按照每次结算金额的3%暂扣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质保期结束后,经买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30日内由买方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8.2 货款支付方式:采用现金/支票/汇款/银行转账支付货款。如在业主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采用汇票/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招行付款代理/平安银行付融通/其他供应链债务凭证安排支付货款,采用“非现金支付”方式,开具的承兑汇票和供应链债务凭证等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6 个月,资金成本由卖方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的水稳拌合站距所投包件的最大运距不得超过 50 公里,同时需提供水稳拌合站至包件地点的高德或百度地图运距截图。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