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销售有限公司2023年度煤炭检验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内蒙宝利煤矿、站台(点石沟、召壕以及马场壕)及环 渤海港口(包含自产煤、外购煤)
2.2 承包形式:专业总承包,合同形式为分区域单价固定合同
2.3 服务期: 1 年
2.4 项目名称:(北京)煤业销售有限公司煤炭检验检测项目
2.6 招标范围:对招标人委托的煤炭、自送样进行常规检验并出具检测报 告,提供煤质检验线上咨询培训服务,仲裁服务等,检测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煤样采取、 2.煤样制备、 3.全水分、 4.工业分析(水分、灰分、挥发分、固定 碳) 、5.全硫、 6.发热量、 7.煤灰熔融性、 8.氢、 9.颗粒度检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 相应的实施能力。
3.1.1 资质要求:
3.1.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 有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相关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1.2 投标人具有的自有或管理关系的实验室必须具备省级或以上技术监 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 认可证书, 且 CMA 证书或 CNAS 证书附表中的检测能力范围应包含: a. 全水分、 b.工业分析(水分、灰分和挥发分) 、c.全硫、 d.发热量、 e.煤灰熔融性、 f.氢、 g.碳、 h 商品煤样采取、 i.煤样制备等;
3.1.2 业绩要求:
2020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煤炭检测业 绩需要至少 2 个(主产地和港口)煤质检测检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 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 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 17 时至 2023 年 2 月 27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