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小区二期10KV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外部供电线路约2600m,内设1座配电室(地下室负一层),变压器总装容量为2400kVA(3×800kVA)。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曲靖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冶金小区二期10KV配电工程施工
2.1项目名称:曲靖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冶金小区二期10KV配电工程施工
2.2项目类型:工程施工
2.3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19104.6㎡,总建筑面积75861.9㎡,设置两层大底板地下室(局部单层),地下室层高3.7m,地上8栋建筑物,最低11层,最高23层,总户数为372户,用电负荷2400kw。本期工程10kV采用双电源供电,其中:主供电源点拟由110kV刘家冲变电站10kV长征路南段I回线14号杆T接下线至新建分线箱,再由分线箱01A馈线间隔馈线至本项目配电室;备供电源点拟由110kV翠峰变电站10kV三江大道I回线31号杆T接下线至新建分线箱,再由分线箱01A馈线间隔馈线至本项目配电室,备用电源通道及部分配电设施在申请施工用电时已按永久使用考虑。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征路以西,翠和路以北,三江大道以南,曲靖冶金小区东侧场地内。
2.5招标范围:从项目电源点至用户表箱及其他配套设施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验收投电等全部内容。主要工程量包括:新敷设FYZA-YJV22-8.7/15kV -3×300mm²型电缆80米(含预留)、FYZA-YJV22-8.7/15kV -3×120mm²型电缆2602米(含预留)及配套电缆头;新建2层2列φ160 TSG(涂塑钢管)行车排管15米、2层2列CPVCφ160行人排管1100米、2层2列MPPφ160过路顶管180米(直线长140米),改造电缆排管240米(由1层2列CPVCφ160行人排管改造为2层2列CPVCφ160行人排管),新建200*100防火桥架100米;新建1500*1500*1500电缆井25座。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工期:90日历天(项目施工及验收投电全部时间)。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及《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住宅配套项目供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试行)相关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曲靖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冶金小区二期10KV配电工程施工
3.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或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提供财务报表的,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9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或验收证明,以签署日期为准。
注: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项目业绩(下同)。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未被列入中铝集团涉诉黑名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项目团队要求
3.5.1项目经理要求
1)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身份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等);
2)项目经理(2019至今)应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等,证明材料中须载明项目经理姓名)。
3.5.2技术负责人要求
1)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相关专业)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技术负责人(2015至今)应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等业绩证明材料)
3.5.3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安全管理资格同时持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身份证、资格证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注:工作经验以提供的安全管理资格证首次发证日期为准。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管理体系,制度完善、机构设置符合要求,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36个月内无较大生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12个月内无一般生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2)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约事件或拖欠员工工资现象,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并提供相应的承诺。
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与现场施工人员保持一致,不允许随意更换(若需更换,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并提供相应的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02-13 09:00至 2023-02-20 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