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新余石油公司樟树仁大加油站尾气处理液中转仓采购预案(WZ20230106-2199-1097-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尾气处理液中转仓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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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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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各种石化专用设备 | 1.00 | 套 | 包1-尾气处理液中转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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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1.7 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3.1.8 至少1套规模在90m3及以上尾气处理液中转库的集成使用业绩的集成使用业绩,并附发票或合同等证明材料;并附检测报告(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等证明材料,时间要求在2019年1月至2022年11月 3.1.9 技术要求为实质性要求,详见技术文件,必须完全响应。投标人对本技术要求必须逐条做出明确答复,应逐条回答“响应”或“不响应”,并给出所提供产品的详细技术数据,对诸如“已知”、“理解”、“注意”、“同意”等不明确、不具体的答复视为不满足。如有异于本技术要求的,应论述其理由,但如有负偏离作否决项处理 3.1.10 投标人承诺同意:合同履约期间,确定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专职对口江西石油 提供售后服务。在接到客户服务需求后,一般情况24小时回复并修复;开通365天大客户热线,提供每天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热线;特殊情况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保修期内要予以更换新设备或提供代用设备。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承诺书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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