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物资公司鄂尔多斯采购中心2022年度集团级过滤器及备件铺货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物资有限公司鄂尔多斯采购中心,项目单位为: 物资有限公司鄂尔多斯采购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1)投标人不可选择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2)招标数量仅作为参考,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
2.3其他:
长协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1年;
交货期:国家能源e购平台客户下单后90天内或按用户需求日期执行。
2.4协议执行:
投标人在本项目的铺货采购协议执行期间,当实际结算数量超过预估量后,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CMA”(中国计量认证)和“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资质的国内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高压反冲洗过滤站类滤芯、支架反冲洗过滤器类滤芯、电磁先导阀类滤芯、液压类滤芯的有效检测报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发布公告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过滤器或滤芯在千万吨级矿井使用的合同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并提供千万吨矿井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不少于1000万元的与煤矿用设备主机(液压支架、采煤机、乳化液泵站)厂家配套的使用业绩(需提供与主机制造商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等信息)。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长协类或寄售类合同除提供框架协议外还需提供协议下的订单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订单或用户证明须体现具体金额)及对应合同的全额增值税发票扫描件(所提供的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或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2-08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2-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