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贵州中烟工业 贵阳卷烟厂技术升级改造暨公司技术与信息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招标文件更正通知
各投标 现对贵州中烟工业 贵阳卷烟厂技术升级改造暨公司技术与信息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更正。更正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3.2 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作为联合体内的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工作的能力及资质。”更正为“3.2 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作为联合体内的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均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工作的能力及资质。”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9条联合体中第(1)条“联合体资质要求: 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工作的能力及资质”更正为“联合体资质要求: 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均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工作的能力及资质”。 三、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7.备注(8)”最后一段“招标人保留要求中标人更换该设计人员的权力”更正为“招标人保留要求中标人更换该设计人员的权利”。 四、招标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第3.3.3.2小条最后一段“发包人保留要求设计人更换该设计人员的权力”更正为“发包人保留要求设计人更换该设计人员的权利” 五、招标文件中第八章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首部段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更正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六、招标文件中第八章合同条款的“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中:招标人统一更正为发包人,设计单位统一更正为设计人,中标人统一更正为设计人。 七、请投标人仔细阅读并理解招标文件第八章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七条“承诺”中的所有内容。 八、第八章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第14条违约责任中增加一条:14.2.9.3 对于本合同有关定金的条款,双方商定仅在发包人无故擅自解除或终止合同,或设计人逾期不进场开展设计工作时适用定金罚则。双方如有其他违约行为,则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条款承担违约责任,不适用定金罚则。 九、招标文件第八章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第3.4.2 条设计分包的确定“(1)分包单位须经发包人同意;(2)除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外,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分包。”更正为“(1)分包单位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2)除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 十、招标文件第八章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第14.2.5条:“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解除未经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分包合同,且设计人需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1%的违约金,在设计费中相抵。同时发包人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更正为“设计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解除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的设计分包合同,且设计人需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1%的违约金,在设计费中相抵。同时发包人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 十一、招标文件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条、投标承诺函第六点“(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全面了解,对招标文件内容无异议。”更正为“(2)我公司已详细查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公司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十二、招标文件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条投标函中“ 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更正为“1、我公司已详细查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公司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贵州中烟工业 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