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清远电厂2×1000MW机组新建工程设备标识及安健环标识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招标范围包括以下类别:阀门牌、热控牌、电器设备牌、机炉化设备牌、安全牌、安全标识组合门牌、安全出口、管理制度告知牌、重大危险源警告牌和告知牌、构筑物标牌、重点防火部位标识牌消防应急流程图、灭火器定置图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管道介质流向、色环等的供货和安装。各种类数量及规格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1.3交货地点: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沙口镇国能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内指定地点。交货期:(1)交货进度(1.1)标志标牌制作供货周期要求:首批标牌制作应在投标方提供制作清单一个月内完成;之后提交的补充清单的供货应在提交清单后两周内完成。(1.2)投标方应根据要求制作出样式,由招标方确认,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方可大批制作,否则发生与招标方要求不符时,投标方应按要求无偿重新制作。(1.3)标志标牌现场安装周期要求:两周内完成。(2)服务期限分为两个阶段:(2.1)第一阶段:1号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06月30日,即1机组投产前完成所有标牌、管道标志、安全警示线的安装工作,2号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08月30日,即2机组投产前完成所有标牌、管道标志、安全警示线的安装工作。(2.2)第二阶段:在其后至2023年9月30日,负责本项目范围内新增标牌、标志的补充工作。(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国内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设备或管道或安健环标识牌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2-07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2-1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