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西公司 新能源有限公司霍州市100MW光伏发电项目勘察设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霍州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霍州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规划装机容量为120MWp,拟采用540Wp双面双玻单晶硅组件,一次建成,配套建设220kV升压站,通过邑淄线实现送出。计划工期:12个月。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地质勘察:根据国家相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范围设备基础、升压站、集电线路、道路的地质详细勘察,集电线路需穿越高速、高铁,提交勘察报告及相关设计依据,施工阶段提供现场勘验服务。
2)设计工程(包括不限于):在兼顾环评、水保、土地复垦等专题报告要求的基础上进行进场及场内道路、光伏组件支架基础(包含柔性支架)、逆变器、箱变基础、基础接地、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等工程设计(规划、方案、施工图及CAD版图纸、效果图、竣工图)。
3)电气工程:
①协助业主进行本项目一次设备、开关柜、无功补偿、电缆、箱变、光缆、二次设备、涉网设备及其他所需设备的采购、招标及技术协议编制、审查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②集电线路布置、光伏组件、逆变器设计、箱变选型必须满足现场安全需求,配置布局合理,部分集电线路,需穿越高速、高铁道路,设计时采用合理、简便的方式,安装箱变监控分析系统;
③智能配置:具有数字通信和配置、优化、诊断、维护等,具有感知、分析、推理、决策、控制能力。具备在线监测、控制、健康管理、能量管理、自动消防、视频监控功能;
④电气主接线设计,优化站内设备选型,实现监控信息自动上传,减少日常维护和巡视检查的工作量;
⑤升压站内控制系统,包括中央监控系统和远传监测系统等,实现全场高速无线网络覆盖;二次系统安全建设,预留数据接口和设备冗余,为将来增加业务功能提供接口;安全辅助系统建设:包括智能识别、智能提醒、智能钥匙、智能定位、智能监控、智能巡视、智能管理;
⑥参加设计联络会,进行设计交底,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4)全场无线网络覆盖及监控设计
5)沉降观测:进行光伏支架等基础的沉降观测设计并出具技术要求;
6)本项目设备及施工招标协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编制各施工工程的招标技术要求、出具施工图作为招标图纸、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各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概算、施工图预算、技经人员现场服务等。
②编制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和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参与本工程有关的调研和收资工作、施工招标技术配合工作,参与工程和设备、材料的招标、评标、技术谈判与技术协议签署;
③出具施工类招标最高限价;
④负责组织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参加项目的各类审查会议。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1.4质量要求:采用节能降耗技术、选用环保型设备,使厂用电率控制在2%以下;采用国际上成熟先进的设计思路和设计手段,对本项目的光资源、设备型号、微观场址等进行分析,从而对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年发电量做出科学计算;同时通过优化施工设计方案,降低工程造价,场内设备按“少人值守”原则设计。
2.1.5具体内容满足:
2.1.5.1满足国家环保政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节约用水、用地,控制各种污染物排放,珍惜有限资源。
2.1.5.2节约工程投资,做到系统、设备选型合理、高效,降低运行能耗。
2.1.5.3对光伏电站进行优化设计,使其各系统设计先进合理,建设周期短,根据网络计划安排,及时提供图纸,满足施工要求。
2.1.5.4工程造价合理:优化设计,控制造价,降低投资。
2.1.5.5组件投产后达到:运行安全、可靠、经济,并维修方便;保证不因设计原因造成组件投产后的完善化工作和技改工作,保证不因设计原因造成非计划停运,保证不因设计原因造成提前大修。
2.1.6服务期限内需配置不少于6人的项目专班,专班成员需满足现场设计、施工专业需求。专班成员专职负责本工程勘察设计事宜,在本项目未完成前,专班成员不得接手其他项目。项目专班成员在服务期内全员驻扎施工现场提供现场服务,不得擅自离场。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勘测设计的合同业绩2份,并已经投产发电。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投产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执业注册证书。
(2)项目负责人(设总)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勘察或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设计单位出具的设总任命文件(后补无效)、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2-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2-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