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接卸、清舱、辅助靠离及码头区域卫生清理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莱州市金城镇
2.2.项目规模:莱州发电有限公司船舶接卸、清舱、辅助靠离及码头区域卫生清理。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为2023年06月01日——2026年05月31日(36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莱州发电有限公司船舶接卸、清舱、辅助靠离及码头区域卫生清理 |
莱州发电有限公司船舶接卸、清舱、辅助靠离及码头区域卫生清理,包括2台卸船机的操作、舱内的舱底、舱壁、卸船机机漏斗积煤的清理;卸船机上所有积煤清理;船舶靠离泊时的系解缆工作、卸船机工作的现场指挥,配合船方进行船梯的放置,配合船方进行加水工作;合同期内3台装载机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整个码头区域卫生清理、洒水防尘、以及特定情况下的迎检工作;系缆桩的防腐,码头泊位护轮坎安全色、车位线、交通界线、卸船机轨道两侧安全线的维护;冬季码头区域的积雪(冰)清扫及码头防滑、防冻措施的配合;护舷的更换、维护;1×3.5码头区域的廊道卫生清理;卸船机设备干雾抑尘系统加水;日常工作机械配合、其他情况下的零星用工;沉淀池积煤及卫生清理堵煤清理。详情见技术规范书。 |
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莱州发电有限公司船舶接卸、清舱、辅助靠离及码头区域卫生清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3.5万吨级(含3.5万吨)以上船舶清仓服务合同业绩(含正在执行的合同)不少于1份,提供业绩清单,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业主/用户服务的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10.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国家承认的满足船舶清舱作业特种人员(即要求投标单位与持证人有已签订的工作意向协议书)资格证件: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监制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不少于2人,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桥式起重机司机证不少于12人,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指挥证不少于6人。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2-07 14:30到2023-02-15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