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广东电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电力铁塔租赁综合服务合作项目框架采购
2. 采购人:广东电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3. 采购代理机构:(请登录)
4.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 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7. 项目类别:服务类
8. 项目概况:广东电网公司与广东铁塔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和谐发展”的原则,就共享电力塔合作项目签署了《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资源共享合作框架协议》。为了加快推进 “电力塔”和“通信塔”跨行业资源共享在韶关落地,我司拟采购清远市电力铁塔租赁的综合服务、韶关市电力铁塔租赁的综合服务。
二、 采购内容
1.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品类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 | 清远市电力铁塔租赁综合服务合作项目框架采购 | 95 | 1 | 1 | 清远市电力铁塔租赁综合服务合作项目框架采购 | 95 | / | 否 | / | 10,000.00 |
2 | / | 韶关市电力铁塔租赁综合服务合作项目框架采购 | 50 | 1 | 1 | 韶关市电力铁塔租赁综合服务合作项目框架采购 | 50 | / | 否 | / | 10,000.00 |
2. 标的物描述:
序号 | 标的物描述 | 适用标的物 |
1 | 为清远地区的电信、移动、联通运营商的通信基站常规设备在电力铁塔及设施,提供安装、维护综合服务。 | 清远市电力铁塔租赁综合服务合作项目框架采购 |
2 | 为韶关地区的电信、移动、联通运营商的通信基站常规设备在电力铁塔及设施,提供安装、维护综合服务。 | 韶关市电力铁塔租赁综合服务合作项目框架采购 |
承接方负责“共享电力塔”管理、组织和实施工作,具体包含“共享电力塔”通信基站常规设备安装设计校核、通信天线设备安装(含天线支架、天线及配套缆线等)、“共享电力塔”塔材更换(含塔材采购、运输)、安全标识线划定等工作。
4.费用方案:
双方合作以每个共享电力塔为单位,按年我方将共享电力塔、机房及配套、场地费三个部分实际收到的费用支付承接方,第一年按最高限制比例,不超过72%的比例给予承接方;第一年支付承接方的费用包含涉及全部客户的“共享电力塔”通信基站常规设备安装设计校核、通信天线设备安装(含天线支架、天线及配套缆线等)、“共享电力塔”塔材更换(含塔材采购、运输)、安全标识线划定等费用及每个运营商一次上塔维护费用。
5.采购清单:
1.标的名称:清远市电力铁塔租赁综合服务合作项目框架采购,最大中标数量:1,标包号:1,标的号:1,中标比例(%):100,标的预估金额(万元):95;
2.标的名称:韶关市电力铁塔租赁综合服务合作项目框架采购,最大中标数量:1,标包号:1,标的号:2,中标比例(%):100,标的预估金额(万元):50。
第二年及以后按最高限制比例,不超过实际收取到费用52%的比例给予承接方。第二年及以后支付承接方的分成费用包含每个运营商每年一次的上塔维护费用。
上述提及的每年上塔维护服务次数可累计使用,超出部分我方另行向承接方按照最高限价1000元/次(含税)的标准支付。
6.有效报价:
本项目根据采购清单服务内容的费用方案,采用费率报价,同一标包分为按年将共享电力塔、机房及配套、场地费三个部分实际收到的费用分成费率和上塔维护服务费费率,均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第一年费用分成费率符合:0%≤响应费率<最高响应费率(72%) 为有效报价范围,占总费率比重45%;第二年费用分成费率符合:0%≤响应费率<最高响应费率(52%) 为有效报价范围,占总费率比重45%;上塔维护服务费费率(单次上塔报价÷1000元/次×100%):0%≤响应费率<最高响应费率(1000元/次为100%)为有效报价范围,占总费率比重10%。
分成总费率=第一年费用分成费率÷72%(第一年最高响应费率)×45%(第一年总费率比重)+第二年费用分成费率÷52%(第二年最高响应费率)×45%(第二年总费率比重)+上塔维护服务费费率(单次报价÷1000元/次×100%)÷100%×10%(上塔费用总费率比重) (例如:第一年费用分成费率报价为55%、第二年费用分成费率报价为50%、上塔维护服务费费率为90%(900元/次÷1000元/次×100%),则分成总费率=55%÷72%×45%+50%÷52%×45%+90%÷100%×10%=86.64%)。
7.结算方式:根据第一年、第二年、上塔维护三部分中标费率,对运营商与我方实际结算费用与承接方按上述中标费率进行结算。
8.框架服务期:合同签订日起5年。
三、 供应商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负责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若供应商为法人/负责人的分支机构,还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对供应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授权范围须指定或覆盖本项目)。注:1)已由总公司合法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对分支机构有效,但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同一法人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将被视为同一供应商提交多个应答方案而被否决应答。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且在近3年内(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前)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3 | 供应商必须(请登录)完成供应商登记。 |
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应答。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否决应答处理。 |
5 | 若报价供应商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
6 |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7 | 报价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8 |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9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同时具有: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五级或以上;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韶关市电力铁塔租赁综合服务合作项目框架采购[韶关市电力铁塔租赁综合服务合作项目框架采购],清远市电力铁塔租赁综合服务合作项目框架采购[清远市电力铁塔租赁综合服务合作项目框架采购] |
四、 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1.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3年02月06日17时00分00秒至2023年02月09日17时00分00秒,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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