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有限公司2023-2024年厂区垃圾清运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穆响路5001号 2.2.项目规模:2×330MW+2×67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3年03月15日至2025年03月14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潍坊发电有限公司2023-2024年厂区垃圾清运】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一项垃圾清运或垃圾处理的相关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⑵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2-06 15:30到2023-02-15 2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