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2023年3月~2026年2月生产区域及水库垃圾打捞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
2.2.项目规模:13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按招标文件要求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84/18-QT-01401 |
以礼河发电厂2023年3月~2026年2月生产区域及水库垃圾打捞清运项目 |
以礼河发电厂2023年3月~2026年2月生产区域及水库垃圾打捞清运项目 |
2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礼河发电厂2023年3月~2026年2月生产区域及水库垃圾打捞清运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具有垃圾清运许可(营业执照许可范围含垃圾清运),投标人投入本项目船只驾驶人员须两人及以上,必须具有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2-06 09:00到2023-02-1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