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锦镁智能制造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二期建设项目已由阜宁县行政审批局以阜行审投资备【2022】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阜锦镁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阜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临纬一路,北至纬二路,西至鼎蓝路。
2.1.2建设规模:阜锦镁智能制造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占地面积186.6亩。本次实施主要建设内容1幢钢结构轮毅厂房、1幢办公楼、2幢宿舍楼、1幢废品库房及厂区附属道路、雨污水管道、绿化、智能化等配套附属土建、安装等工程;工程总建筑面积约55836㎡,其中轮毅厂房36825.16㎡、最大单跨27.2米,办公楼6318.8㎡,宿舍楼6318.8 ㎡和5063.8㎡,废品库房912㎡。
2.1.3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17313.00万元。
2.1.4工期要求:49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1日,竣工日期:2024年7月9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阜锦镁智能制造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1幢钢结构轮毅厂房、1幢办公楼、2幢宿舍楼、1幢废品库房及厂区附属道路、雨污水管道、绿化、智能化等配套附属土建、安装等建设工程。具体施工内容和要求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3 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 |
A3209230001000051 | 阜锦镁智能制造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二期建设项目 | 阜锦镁智能制造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1幢钢结构轮毅厂房、1幢办公楼、2幢宿舍楼、1幢废品库房及厂区附属道路、雨污水管道、绿化、智能化等配套附属土建、安装等建设工程。具体施工内容和要求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 513日历天 |
3.1投标人须具备3.1.1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亿元(含)以上且最大单跨不小于27米的GB/T 50841-2013《建设工程分类标准》中的建筑工程的施工。
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年内(有效期自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阜宁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2.2.其他要求:
3.2.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
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2.2.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2.2.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6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2月24日09时00分。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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