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情况
1.1 项目名称: 六盘水市烟草公司水城分公司2022年机关大楼改造项目(二次)
1.2 项目编号: GKZB(YF)2022110000
1.3 项目所在地区: 六盘水市
1.4 招标条件: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六盘水市烟草公司水城分公司2022年机关大楼改造项目(强弱电及机房)。项目位于水城区,建筑高度20.4米,地上建筑面积约为4600㎡。本项目为多层民用建筑,无地下层,地上5层。主要为办公室、会议室等。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强电系统、网络系统、电话系统。
3. 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者投标人税务系统中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固定格式,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021年及之后新成立企业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税收证明: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至今(其中任意三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如提供完税或缴税凭证的,应至少提供其中三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无完税或缴税凭证的,须提供2022年内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至今(其中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收费部门出具针对本项目或采购人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固定格式,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查询复核的权利,查询复核不满足要求的,该项审查不通过); 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2019 年12 月1 日至今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为准)【承诺函固定格式,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人将保留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进行复核的权利,经复核不通过的,其投标无效】;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承诺函固定格式,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人将保留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进行复核的权利,经复核不通过的,其投标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承诺函固定格式,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0未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的【承诺函固定格式,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核查的权利,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11遵守《烟草行业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暂行规定》《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省公司公开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贵州烟草商业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措施管理办法(暂行)》等贵州烟草商业管理制度,并签署《告知书》【评标委员会对其进行审查,审核不通过的投标将被拒绝】; 12告知书:遵守《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省公司关于印发公开招标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烟黔办〔2020〕7号)、《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省公司关于印发贵州烟草商业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措施管理办法 (暂行)的通知》(中烟黔办〔2021〕6号)相应条款,并签署告知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任何未在《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e-qyzc.com)下载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标段1
4.1 标段名称: 六盘水市烟草公司水城分公司2022年机关大楼改造项目B包(二次)
4.2 标段编号: GKZB(YF)202211000011-004-2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2-01 11:30:00至 2023-02-07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