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本项目统一代码为:2105-520200-04-01-224941
1.2 本招标项目盘州市卡河水库等七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已由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六盘水发改农经〔2021〕7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盘州市鸡场坪镇、红果街道、民主镇、淤泥乡、柏果镇。
2.2 建设规模:建设保护区隔离带7655米、界标176座、交通警示牌38块、宣传牌11处;新建三格净化池+人工潜流湿地159套,建设直径110毫米出户管6376米、直径160毫米主管2893米、直径315毫米干管1004米、检查井856座、接户井633座、稳水暂存池159座。
2.3 项目总投资:10877000.00元。
2.4 合同估算价:7229563.1元。
2.5 计划工期:8个月。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技术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02日09时00分至2023年02月08日17时30分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