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有限公司海南东⽅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电项⽬陆上集控中心开关柜、连接电缆及相应附件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海南 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海南 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本工程拟在海南省东方市海域建设海南东方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为12km,水深约12m~26.5m,场址东西宽7.5km,南北长10.8km,面积约为79.7km2,风电场规划容量为500MW。风电场所发电能通过66kV集电线路(共8回)汇集到海上升压站,经主变升压至220kV后通过2回220kV海缆送出,登陆后转陆缆接至陆上集控中心,最后通过1回220kV架空线路接入系统西南站。
2.1.2招标范围:包括40.5kV开关柜和站用变柜,辅助设备及其它为保证开关柜正常运行所必需的附属装置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提供工厂图纸及资料,以及现场安装调试的技术服务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技术规范书。
2.1.3交货期: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交货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海上风电行业开关柜设备的合同业绩3个及以上,且均已安全可靠运行2年以上(自投运之日起至出运行证明时间至少2年及以上,同时未出现任何安全质量问题)。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2年及以上未出现任何安全质量问题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额定电压≥35kV)开关柜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2-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2-06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7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