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已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宿开审批准[20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开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不见面”招标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古黄河,西至富康大道,南至苏州路,北至北京路。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包含房建工程和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房建工程总用地面积约17公顷,总建筑面积约43.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包括研发办公中心、科创大厦、人才公寓、孵化中心、园区便民综合服务中心、配套服务设施等;地下建筑面积约13.5万平方米,包括停车场(人防)和配套设备设施用房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用地约11公顷,新建给排水管道约20公里;强弱电及燃气管线约27公里;新建道路总面积约11万平方米;景观及其它配套设施工程主要打造公园绿地约41公顷,新建桥梁、配套驳岸建设等,并迁建变电站一座。工程建设费用约30.5亿元。
2.3招标范围:宿迁市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和保修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施工预计开工日期2023年2月,总工期约1500日历天(以所有单体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5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约30.5亿元
2.8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根据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支付上季度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监理费的60%(季度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中标费率*60%),工程全部完工后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监理费的80%(累计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中标费率*8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监理费的90%(累计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中标费率*90%),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最终监理服务费的95%,缺陷责任期满付清余款。
2.9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宿迁市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监理服务。
3.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是□否
4.1投标报价(70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说明: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0.2分,每低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家≤有效投标文件<10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3.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4、有效投标文件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5、评标结束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2信用评价(2分)
4.3总监素质(4分)
4.4资源配置与业绩(20分):专业配置(8分),注册及上岗证(3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1分),投标人类似业绩(4分),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4分)
4.5监理大纲(4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5.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5.3.1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5.3.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3.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自2022年8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5.4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的第4.1条监理机构人员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监理职务,须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
5.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6.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7企业或项目总监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5.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1月31日09:00至2023年02月06日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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