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合同编号:签订合同时确定
。国鑫铝业 现运行单梁行车无法满足设计生产产能要求。现需购置一台8吨单梁行车,并取得年度定检报告(交付甲方使用前出具特种设备年度定检报告、备案表,报告有效期自定检之日起1年),满足生产要求。
1.2.1购置一台8吨单梁行车,并取得年度定检报告(交付甲方使用前出具特种设备年度定检报告、备案表,报告有效期自定检之日起1年)。
构成设备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1.2.2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整体设备交货,验收期1个月。
交货
投标人提供的购置一台8吨单梁行车,并取得年度定检报告(交付甲方使用前出具特种设备年度定检报告、备案表,报告有效期自定检之日起1年)。除符合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外,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质量要求。
1.2.2.1招标内容
(1)主要设备:购置一台8吨单梁行车,并取得年度定检报告(交付甲方使用前出具特种设备年度定检报告、备案表,报告有效期自定检之日起1年)。
(2)8吨单梁行车整体配置标准应符合技术条款。
1.2.2.2服务内容
(1)整套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
(2)购置一台8吨单梁行车的供货、包装和运输;并取得年度定检报告(交付甲方使用前出具特种设备年度定检报告、备案表,报告有效期自定检之日起1年)。
(3)设备安装和调试、试运行;
(4)提供现场操作、维护保养、修理技术培训和配套的售后服务;
(5)技术规范中要求的所有备件、工具的供货及售后服务、相关培训。
本项目由国鑫铝业 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的起重机生产制造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安全负责
特种作业人员:针对本项目配置的电工、高空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须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起重机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1发售时间:2023年1月19日~2023年2月3日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2月20日北京时间15: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将在 、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电子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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