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电力2023年第一批705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尚志 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 电力2023年第一批705MW风电项目风电机组集中采购项目,本项目为包1。黑龙江尚志河东200MW风电项目场址坐落于哈尔滨市尚志市境内,拟安装32台及以内单机容量6MW以上风电机组,建设容量为200MW(总容量不允许偏差,多出功率限功率运行,评标时按200MW计算评标价格);项目拟建一座220kV升压站,规划主变容量2×100MVA,本期一次建成。风力发电机组经出口变压器升压后接入该升压站35kV母线,经主变升压后,通过1回220kV线接入系统。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黑龙江尚志河东20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附件采购(单机容量6MW以上)。包含1.设备: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风力发电机组,包括风电机组、塔筒、轮毂、叶片、塔筒法兰、锚栓组合件、监控系统、在线监测等供货、安装调试到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部件(按国家能源集团内部标识要求制作安装有关标识)。2.相关服务;3.运输。详见技术规范书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交货期:锚栓交货期 2023年2月-2023年3月;法兰交货期 2023年3月20日前全部到达塔筒厂;底部控制柜、塔筒内变压器等同塔筒同时供货。吊装前需安装的设备供货期:塔筒交货期 2023年4月-2023年5月;主机交货期 2023年4月-2023年5月;叶片交货期 2023年4月-2023年5月;塔筒、主机、叶片、轮毂交货日期以招标人、监理提前15天通知交货日期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国内须有单机3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业绩100台,且均已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为240小时试运行证书。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机型(同容量、同叶轮直径)已经取得权威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和型式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如投标时未取得型式认证证书,须承诺在供货前取得。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1-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2-03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2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