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公司南山电厂2×46万千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扩建项目中央空调系统设备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1-2-147)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南公司南山电厂2×46万千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扩建项目中央空调系统设备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华能南山电厂。
2.2 规模:本项目为一期工程:扩建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及厂内供热能源站。
2.3 建设工期:计划2022年12月开工,2024年10月机组双投。
2.4 标段划分: 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本次招标采购的主要设备有:1)3台电螺杆中央空调机组;
2)1台开式冷却塔,流量约750T/h;
3)3台冷冻水泵,3台冷却水泵;
4)4台恒温恒湿组合式空气处理机;冷冻水型立柜式空气处理机16套;冷冻水型卧柜式空气处理机2套;冷冻水型吊柜式空气处理机2套;冷冻水型吊柜式新风处理机1套;风机盘管20套;
5)全自动差压式过滤型除垢器6套,自动定压排气补水装置1套,智能型旁流综合水处理系统2套,分集水器1套。
以上设备的供货,含管道附件、热控器件、电气控制柜。
以上系统设备主要规格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规范,同时包含控制系统及相关配置。
2.6 交货地点: 华能南山电厂现场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5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的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