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2-230001
一、招标条件
(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雄安智汇城二标段项目架空地板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雄安智汇城二标段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2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24393㎡,其中地上面积161393㎡,地下面积约63000㎡。
2、招标范围: 雄安智汇城二标段项目架空地板材料。
3、采购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架空地板 | 详见招标文件清单 | 40000 |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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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陶瓷防静电架空活动地板 | 1000 | m2 | ||
合计: | 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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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数量进行报价。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 计划交货期为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至采购项目施工结束,按招标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
6、质量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材质单、检测报告、试验报告、合格证、及其他能够证明产品质量的文件。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检验及测试,以保证供给招标人的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满足招标规定和工程需要,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一定的生产能力和储备能力,产品需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的全部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同类物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6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内第三方审计报告。
5、投标人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6、投标人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9、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