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EI天津南港PP装置02201-29PP-PC-PS01-4018-A固定式D类干粉灭火系统装置(撬装)(WZ20230131-3603-475-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固定式D 类干粉灭火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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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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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固定式D 类干粉灭火装置(撬装), 固定式干粉灭火设备 - | 1.00 | EA | 包1-固定式D类干粉灭火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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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招标技术文件中设置的星号条款均为废标项 3.1.7 无论是否完成评价,投标人均须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标的物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提醒:对于未提供本承诺书的投标人,将按“否决其投标资格”处理。 3.1.8 卖方执行的标准标准规范、提供的产品与本文件技术要求不同的部分应以“偏离清单”形式进行详细说明,“偏离清单”中的偏离必须得到买方的书面批准,方可使用。投标期间要求卖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应完整。卖方提供的产品配置,应是完整的,无缺项的。无论何时发现缺项与漏项,卖方都应无偿补齐。 3.1.9 卖方应与买方紧密配合,共同完成固定式D 类干粉灭火装置(撬装)灭火控制方案的集成。 3.1.10 卖方应承诺接到业主通知后,48 小时内能够恢复干粉灭火系统到正常工作状态。 3.1.11 卖方提供的D 类干粉灭火器应取得国家认可的、具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的出具的完整的型式检验报告。 3.1.12 卖方提供的干粉灭火设备应取得国家认可的、具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完整的型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在有效期内。 3.1.13 根据助催化剂三乙基铝(TEAL)的特性,卖方提供的D 类干粉灭火系统应取得国家认可的相关部门出具的完整的委托试验报告 3.1.14 卖方提供的D 类干粉应取得国家认可的、具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完整的的型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在有效期内。 3.1.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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