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能院1300Nm3/h碱性电解制氢系统试制设备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1-1-075-01)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清能院1300Nm3/h碱性电解制氢系统试制设备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规模:1套制氢系统,总容量6.5MW,单体电解槽额定产氢1300Nm3/h(0℃,1atm)。
2.3建设工期:签合同后工期计划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2.4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华能清能院1300Nm3/h碱性电解制氢系统试制:
总体要求:卖方提供的成套电解制氢系统设备成套装置是最终产品,该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配置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其性能参数、外观、操作、维修、备件和服务都应达到规定的要求。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设备应能全负荷、连续、安全、稳定地运行,无故障连续操作时间≥8000小时/年。
本次招标设备为电解制氢系统;
生产规模:1套制氢系统,总容量6.5MW,单体电解槽额定产氢1300Nm3/h(0℃,1atm),氢气纯化后的质量标准按《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氢气》以及《氢气第2部分:纯氢、高纯氢和超纯氢》中的高纯氢执行,冲突指标取较高者。
本次技术协议的范围为电解制氢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包括从电解槽进线铜排、用电设备进线端子排接口到高纯氢气出口范围内的实现电解制氢、氢气纯化、气液处理及其他辅助功能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辅助工具,及设备从发货运输到入场安装调试期间所需的运输机具、材料、工器具及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电解制氢及氢气纯化设备、框架、控制柜、工艺管道、安全防护等辅助设备,气阀、主电机及附属设备、撬装底盘及紧固螺栓、气水管路及部件、仪表及仪表管路及部件、预埋件、地脚螺栓、法兰等材料、动力仪控电缆及保护管等安装附件及车辆租赁、人员、服务、培训等,及本工段所涉及的一切其他设备、材料、工程和服务费用,并应提供整套工艺技术资料。招标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协议4.3:供货范围。
2.6交货
2.7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或买方书面通知之日起4个月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3.1.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近三年至少1项单体电解槽产氢量1000Nm3/h以上电解制氢设备的业绩。
(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