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POWERCHINA-0108-230008
中国电建水电八局
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II标起重机租赁采购项目
竞标公告
采 购
注:以上租赁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满足现场施工设计要求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相关要求。以上竞标数量和使用周期为初步设计需求数量和预估使用时间,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数量和使用时间为准,若因需求条件发生变化、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竞标材料实际供货型号规格、数量发生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中标后根据租赁人要求按时交货(如不能满足要求,请提供最快交货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报价人不得因此向租赁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租赁物使用计时:以上月租设备白班工作时间:7:00-19:00;晚班工作时间:19:00-7:00,投标人需合理配备随机操作人员及信号司索工数量,单班汽车起重机至少配备1名操作人员、1名信号司索工,单班随车起重机至少配备1名操作人员,以确保月租设备在工作时间段处于随时待命状态,投标人需在分项报价表中填列配备的随机人员数量,以及随机人员费用。月租设备运行时间以现场实际施工作息时间为准,因夏季高温,具体作息时间可能会做部分调整。月租设备的月累计维修、保养时间不超过48小时,实际维修、保养时间超出月累计维修、保养时间按相应费用核减,投标人需对该部分费用进行合理报价。
6、交货
7.2租赁物应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及相关质量要求。报价人需保证提供的设备出厂使用年限不得超过四年,且设备外观良好,不得有锈蚀、表面附着等。设备进场后需对设备进行严格测试,以保证其电气设施、运行机构、提升机构安全可靠。要求设备桁架等主要受力构件无变形损伤,焊接部位无脱焊、开裂等现象,各结构件之间的连接部位(螺栓孔洞等)无任何损伤,设备吊装滑轮组、吊装钢丝绳等满足设计要求承载力,设备吊索吊具配备齐全且满足吊装需求。设备相应的高度限位器、紧急制动装置、超载限制器等安全设施配置齐全且合格有效。
7.3质保期内(即设备现场运行期间)报价人需保证有足够的维保人员可以对设备进行日常或月度维修保养,确保现场设备正常运行。因报价人维保不及时或无法维保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报价人承担,因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也由报价人承担。
7.4报价人应保证有足够的租赁物配件库存,以便及时修复或更换不合格的租赁物配件,保证租赁物能够正常运转。租赁物配件包括:吊装钢丝绳、插销、绳卡等;租赁物配件在使用过程中的正常磨损与损坏由报价人负责更换。
7.5报价人除日常维保外每月进行一次月度维保、检修,报价人每月提前告知甲方维保时间,在甲方同意的时间内,报价人进行租赁物的检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打黄油、检查安全装置的有效性、更换不合格的配件等。
7.6如因设备品牌、新旧程度等原因无法达不满足要求,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进行更换,未按要求更换前,不计租赁时间,因设备故障造成的现场误工承租方将保留追责的权利。
7.7汽车起重机司机需持Q2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司索工需持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证件上岗作业,严禁出现无证以及持假证上岗作业行为,违者重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必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报价产品为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并有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投标人须拥有拟出租设备产权或代理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租赁业绩,具有起重机租赁业绩至少3个以上,且至少1份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并有相关证明材料(附标明总金额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财务状况要求:有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量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5、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能满足项目施工进度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及充足的资金保证;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竞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6、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投标人才能参加竞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竞标。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竞标。
7、投标人应为采购人合格供应商。
8、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9、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