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化院年度槽车液氮框架协议招标(KB5)(WZ20230116-0801-192-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液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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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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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纯氮气\99.999% 液态 散装 | 4500000.00 | 升 | 包1-液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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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提供近2年(2020.11-2022.12)销售给企业所在地在北京地区的标的物供货业绩。 3.1.7 单次需求量不超过20吨,受北化院所处位置和院内储罐空间的限制,投标人须有满足供货的专用运输车辆,委托第三方的需要提供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提供运输资质。 3.1.8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1.9 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和流通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1.10 高纯氮气99.999%,状态:液态,其中氧含量、水含量严格控制,满足GB/T8979-2008标准≤3/10-6(体积分数)要求,每批次交货均需提供检验报告。投标时提供最近一批次检验报告。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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