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星石油公司新疆绿氢公司光伏支架招标委托单(WZ20230123-3069-19116-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光伏支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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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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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角钢横担 | 20000.00 | 吨 | 包1-光伏支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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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投标。 3.1.7 投标人承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提供资料与现场审查不符,给予否决。提供承诺书。 3.1.8 投标人须承诺完全响应招标人交货时间要求。 3.1.9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3.1.10 投标人必须是光伏支架制造商(具有设备研发、生产和组装能力,不允许贴牌)。投标人必须是相关证书持有人,或者是证书持有人的母公司、子(分)公司,或者与证书持有人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投标人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 3.1.11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提供全套光伏支架计算文件及必要的节点有限元分析计算书。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3.1.12 投标人须提供CQC、UL、TUV、CE、ETL、IEC等权威检测认证机构之一出具的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13 投标人光伏支架的制造工厂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9001或GB/T 19001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或GB/T 24001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AS 18001或GB/T 28001或ISO 45000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认证范围涵盖光伏支架的生产、制造和加工。提供证书扫描件。 3.1.14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前36个月至开标日前60天(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累计不小于3GW光伏支架供货业绩,且近三年每年有1个200MW以上项目的业绩(须提供与光伏支架相关的关键合同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够体现设备参数的相关内容,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内容及发票原价扫描件(不得涂改)为准,并附发票查询截图;国外项目提供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证明,单据证明为对应合同的报关单或装箱清单+到货提运单或形式发票+结算信用证明等。 3.1.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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