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资质或者与本项目范围对应的劳务承包资质。
2.业绩要求:
(1)2019年09月01日起至报价截止日应具有两个(或更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合同:
1)标的包含车辆驾驶员派遣服务;
2)完工;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经过合同双方签字的服务报告或年结算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成立时间满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cbjywe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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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评标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