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3号高炉安全节能降碳环保改造工程之高炉本体改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炼铁厂3号高炉安全节能降碳环保改造工程之高炉本体改造(招标编号:0633-2240326BAK18)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2000m³高炉改造。
招标范围:在原有3号高炉 建设 要求工期:300日历天,其中具备高炉送风点火投产条件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2月6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②具有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2 主要负责人要求: 3.2.1 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2 专职安全员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3人。 3.3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有1个单个合同在金额12000万元及以上高炉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业绩。(以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完整且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3.5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潜在投标人于本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22年12月23日08时30分起至2022年12月30日17时30分止,以下列方式之一 方式一:潜在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 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证明文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账号信息如下(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应在“汇款用途”或“款项来源”栏注明“BAK18-标书款”字样):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 银行 8. 注意事项 8.1 本项目采用招投标电子辅助系统()完成部分采购业务,有关具体操作流程请关注精彩纵横微信公众号或访问()进行查看。 8.2 潜在投标人可通过 完成在线购买及下载采购文件、接收澄清或变更、缴纳与退还保证金、查看结果通知等有关业务。 8.3 投标人使用系统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问题,可致电热线咨询或咨询在线客服。 平台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