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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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板焊结构反应器 | 1.00 | 台 | 包1-加氢反应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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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商需提供交货期承诺,承诺满足交货期2023年5月30日交货的要求。 2.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设备交付状态:投标人提供承诺:承诺具备设备整体出厂(车间内制造)的能力,如需海运则具备码头组装厂房内整体出厂、且能整体吊装或滚装上船海运的能力。 4.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7 年至今)具有以下业绩:至少 3 台直径φ≥1800mm,材质为铬钼钢反应器整体制造业绩,其中至少1台运行1年及以上。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直径、总高和总重量)、设备材料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5.投标人需具备设备整体交货能力,不接受分段或分片交货,不接受租用车间制造或分包组装,且至少拥有以下装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图片和说明。 1) 卷板机冷卷能力:不小于80mm; 2) 桥式起重机起重能力:≥60 吨; 3) 热处理炉:卧式炉宽度≥3m 或立式炉长度≥14m、宽度≥3m。 6.对于未换新证的投标人,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至少为A2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对于已换新证的投标人,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至少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7.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复印件。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或等同)、在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 或等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复印件。 8.投标商提供承诺,承诺报价文件中包含数字化交付的相关费用,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用,则表示此项费用为免费提供。 9.投标供应商须书面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的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照天津南港 120 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供应商数字化交付规定》等文件要求提交最终版资料。 10.投标供应商的主要原材料必须遵循附件原材料供应商清单。 11.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12.商务投标文件必须带有商务偏差表,未提供视为无偏离,偏离表需经招标人书面确认(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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