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发包
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青豫直流二期外送项目二标段“光伏+光热”100万千瓦项目格尔木乌图美仁10万千瓦光热项目网围栏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1工程概况
青豫直流二期外送项目二标段“光伏+光热”100万千瓦项目格尔木乌图美仁10万千瓦光热项目位于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光伏园区,距离格尔木市约150km,距离乌图美仁乡约16km,地势平坦开阔,总体地势南高北低,现状为戈壁荒滩,海拔2900多米,场址西侧有冲沟,多为季节性干沟,由西南向东北展布,土地性质主要为盐碱地和沙地。本工程光热场址可用地范围东西向长2.45km,南北向长2.45km,可用地面积达6km2。
本工程采用镀锌钢网围栏将光热发电区域进行隔离,镀锌钢围栏基础采用钢管螺旋桩,在进出园区道路处设置与路同宽的镀锌钢网围栏大门,将光热发电用地范围形成封闭管理。
1.2招标范围
1.2.1本项目所有材料由招标人负责提供,安装工程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但不限于):
(1)4576根钢管螺旋桩安装固定(包含网围栏大门2根);
(2)3922根立柱安装固定(包含网围栏大门2根);
(3)654根立柱斜撑安装固定
(4)3920片网围栏网片安装固定;
(5)1座镀锌钢网围栏大门安装固定。
1.2.2施工工期:3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时间为准,请投标方充分考虑疫情影响,就现国内疫情情况做好疫情期间施工保障承诺。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格尔木绿耀光电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并具备以下施工资质之一的企业: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其他说明
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1名,安全员2名(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及以上)。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在国内地区承担过至少一项围栏安装工程业绩(并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2年12月16日~2022年12月22日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方式: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前往,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发包人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予以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