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州市大亚湾区邮政生产楼已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备案项目编号2103-441303-04-01-782600备案建设,项目业主为业主,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1 项目
2.2
2.3 项目 (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当施工图与清单不一致时,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5 工程造价:16986772.13元;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的施工及保修工作。(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当施工图与清单不一致时,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7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
3.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3.3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4其他要求:无。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注:本招标公告的“以上”、“以下”、“不少于”、“不超过”均包含本数。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开展招标投标,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 ( /)发布的《惠州市 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5.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的期间内,从惠州市 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同时发布。
6.1答疑时间:已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时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对投标人提出的询疑做出答复或解释说明。
6.2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以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网上报价)以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投标上传工作。
6.3 现场递交评标原件(如有)的时间和
6.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5开标
6.6评标
7. 投标相关事宜
7.1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伪造虚假证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7.2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及XML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
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 发布的《惠州市 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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