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SEC-连云港项目-在线水质分析仪表系统(WZ20230104-3809-18450-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在线水质分析仪表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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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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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线总磷分析仪\0-2mg/L 0.1级 本安型 分析小屋+预处理系统 | 1.00 | 台 | 包1-在线水质分析仪表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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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线总氮分析仪\0-100mg/L 5% 本安型 分析仪柜+预处理系统 | 1.00 | 套 | 包1-在线水质分析仪表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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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线氨氮分析仪\0-50mg/L 1级 隔爆型 预处理系统 | 1.00 | 台 | 包1-在线水质分析仪表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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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在线COD分析仪\重铬酸钾法 0-1000mg/l ±3% 不防爆 | 1.00 | 台 | 包1-在线水质分析仪表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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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在线水中油分析仪\0-100mg/L 0.1ppm 隔爆型 正压防爆柜+预处理系统 | 1.00 | 套 | 包1-在线水质分析仪表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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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在线氨氮分析仪\0-20mg/L 5% 隔爆型 预处理系统+防爆柜 | 1.00 | 套 | 包1-在线水质分析仪表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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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在线水中油分析仪\0-100mg/L 0.1ppm 隔爆型 正压防爆柜+预处理系统 | 1.00 | 套 | 包1-在线水质分析仪表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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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在线COD分析仪\重铬酸钾法 0-500mg/l ±5% 不防爆 | 1.00 | 台 | 包1-在线水质分析仪表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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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中标,须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7 生产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1.8 供货商的技术投标书可由仪表生产商或集成商提供,集成商必须取得仪表生产商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提供授权证书。仪表生产商须具有国际或国内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供货商在投标文件中,除了提供规格书、偏差表,还必须提供在线水质分析仪表系统等及所有附件的技术规格样本。 3.1.9 供货商提供的在线水质分析仪表系统及附件等产品必须提供NEPSI、CQST或PCEC(及互认机构)颁发的防爆证书、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等;防爆电气等产品必须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保证所要求的检验由经法定授权的机构以及买方指定的检验所进行。 3.1.10 供货商提供的产品应是性能稳定、安全可靠产品,必须提供投标的在线水质分析仪表系统(包括COD、氨氮、总磷、总氮、水中油等水质自动分析仪)近5年内(2017.1~2021.12)在石油、化工、煤化工等行业不少于3家成功使用一年以上的业绩,提供业绩清单包括:合同复印件、用户单位、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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