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全市邮政反假货币及现金服务示范区宣传资料印制(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全市邮政反假货币及现金服务示范区宣传资料印制(第二次)已由业主批准实施,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采购内容:反假货币及现金服务示范区宣传资料印制。具体印制内容和数量以每年订单为准。
2.3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和总价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658800元,单价限价详见下表:
序号 |
物品(服务)项目名称 |
规格 |
单价限价 (元/张) |
一年预估数量(张) |
一年合价(元) |
1 |
防伪宣传折页 |
长210mm*(宽140mm*4折),157克哑粉纸 |
0.30 |
540000 |
162000 .00 |
2 |
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行业标准 |
长210mm*(宽95mm*4折),157克哑粉纸 |
0.23 |
2160000 |
496800.00 |
3 |
不宜流通人民币硬币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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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整治拒收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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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爱护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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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58800.00 |
2.4服务有效期:自合同签订起3年,合同一次性签订。在服务期内,供应商如有违约行为,采购方可无条件中止合同。
2.5交货期:供应商接招标人订单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2.6交货
3.2 投标人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印刷经营许可证。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3.4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3.5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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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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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