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2023-2024年度企业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2023-2024年度企业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项目已由业主批准实施,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内容:拟采购承担中邮重庆 所辖自愿参保的A、B类人员及退休职工,预计12674人,为期两年的补充住院医疗保险的承保公司(保险费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
2.3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1267.4万元。本项目设置最高单价限价500元/人/年。投标单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2.4服务有效期限:2年,自2023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00时止。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情况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进行年度考评,考评不合格的终止服务并不再续签合同。
2.5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3.2投标人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括人身类保险或者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其从事人身类保险的证明文件。(提供资质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3.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提供承诺函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三张查询结果截图,承诺函与截图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3.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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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