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中石化秦皇岛曹妃甸基地煤炭采购公开招标(WZ20221223-0409-17939-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气肥煤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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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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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动力用气肥煤5000\St.ar<0.6 8≤Mt<12 | 4500000.00 | 吨 | 包1-气肥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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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证明等有效证件。 3.1.7 提供上一年度的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 3.1.8 提供权益煤炭产量(核定产能*占股比例)相关证明文件,即提供自有或参股煤矿的采矿许可证、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件。提供母公司出具的证明函(如需要)、控股或参股煤矿的证明文件。(投标商提供的相关证照必须是大同、朔州地区煤矿的证照) 3.1.9 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煤炭化验报告,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煤炭质量指标:挥发分Var:20-30%、全硫St,ar≤0.6%、灰分Aar≤27%、全水分Mt≤9%。 3.1.10 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重大法律纠纷、违反廉洁从业行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1.11 提交的评审资料中不存在弄虚作假。 3.1.12 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否决的其他情形。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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