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 受业主的委托,对其所需的“2023年省 机关两处食堂食材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04-202211-ZBHW0880
2.项目
3.采购预算: 825 万元/年;
4.最高限价:825 万元(含税价格)(标包1:315万元,标包2:510万元),据实结算,投标人按报价要求报各类综合折扣,折扣不得超过100%,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采购需求: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省 机关及专业指挥大楼两处食堂食材物资,根据食材品类分为五大类:粮油、副食调料、乳类等;肉类、蛋类、家禽、水产类;蔬菜类;水果类;易耗品。
(2)本项目分为两个标包:
标包1:机关大楼食堂食材采购
标包2:专业指挥大楼食堂食材采购
(3)服务期:服务有效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第1年合同到期后,视中标人服务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续签,最多续签一次。
(4)本项目两个标包允许重复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包,重复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报价一览表上明确优选标包号,若未明确则按标包号顺序依次确定。若出现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标包中综合排名均为第一的情况,则按投标人的优选顺序进行,同时,该投标人在其它标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将自动废除。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及分包。
(四)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
2022年12 月 2日